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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監(jiān)理工作總結通用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yè)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guī)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使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偨Y一般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河道清淤監(jiān)理工作總結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保證348省道淮安區(qū)段建設工程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及回填工程的工程量計量準確與回填質量,加強投資控制,特制定本細則。
一、測量的原則
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測量必須分清淤前、后作兩次測量;測量工作以總監(jiān)辦為主具體執(zhí)行,審計單位現(xiàn)場監(jiān)督審核、簽認,項目公司和指揮部現(xiàn)場監(jiān)督、簽認,施工單位根據測量工作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現(xiàn)場測量工作的各單位人員組成
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測量各單位參加人員如下:
1、施工單位項目部測量工程師、各工區(qū)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在場;
2、總監(jiān)辦每次測量由測量工程師具體負責實施,駐地辦道路工程師和現(xiàn)場監(jiān)理負責配合;
3、項目公司、指揮部至少各派一名代表參加;
4、現(xiàn)場審計單位(如有)至少派一名現(xiàn)場跟蹤審計人員參加。
三、河塘清淤測量的具體操作流程
1、施工單位完成排水工作后現(xiàn)場放出中、邊線,現(xiàn)場確認河塘具體樁號、尺寸、面積、位置后填報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測量申請表(表式見附表一),在申請表中必須畫出待測河塘平面圖并標注樁號、平面尺寸、設計淤厚及預計清淤工程量。
2、施工單位在申請測量時間24小時前將河塘清淤測量申請表報總監(jiān)辦,總監(jiān)辦負責通知項目公司、指揮部、現(xiàn)場審計組長。
3、總監(jiān)辦測量工程師負責獨立測量并繪制清淤前斷面圖、平面圖及其尺寸、內業(yè)計算,道路工程師復核后形成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現(xiàn)場測量記錄表(見附表二);審計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現(xiàn)場復測審核,確認無誤后如無異議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審計單位的參加人員均在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現(xiàn)場測量記錄表上簽認;監(jiān)理根據現(xiàn)場實際淤泥深確定清淤厚度控制標準,各單位參加人員如無異議則按此標準控制清淤厚度;施工單位按淤泥厚控制標準清淤,監(jiān)理巡查,清淤結束后,總監(jiān)辦確認淤泥已全部清完后,通知審計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相關人員到場進行清淤后測量。
4、總監(jiān)辦測量工程師負責測量并繪制清淤后斷面圖、平面圖及其尺寸、內業(yè)計算和清淤量、回填量計算、簽認,形成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現(xiàn)場測量記錄表(見附表二、三);審計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現(xiàn)場復測審核,確認無誤后如無異議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審計單位的參加人員均必須在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現(xiàn)場測量記錄表上簽認。
5、總監(jiān)辦根據已會簽的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現(xiàn)場測量記錄表,計算出河塘清淤、回填工程量并形成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審核表(見附表四),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總監(jiān)、建設單位業(yè)主代表、指揮部現(xiàn)場代表、現(xiàn)場審計組長審核無誤簽認后作為施工單位申報工程量依據。
5、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進行河塘回填施工。
四、河塘清淤測量的具體要點
1、清淤項目的計量僅針對路基范圍內水塘(含暗塘)淤泥的開挖數量,按路基填筑要求的土質臺階開挖土方等不計入淤泥數量。數量的計算依據是清除淤泥前后的對應尺寸。
2、原地面高程與清淤測量是為保證清淤工程質量,正確、合理地確定清淤與填筑工程量,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對路基橫斷面進行復測和補充的一項基礎工作,必須仔細,認真操作。
3、清淤測量包括平面與橫斷面測量。
。1)平面圖應能反映路線與河塘的位置關系,并足以反映清淤周圍地貌及確定清淤范圍。平面圖中應標明河塘尺寸、路基中心線、邊線、斷面樁號等內容。
(2)橫斷面布置原則上應與路線中心線方向垂直。形狀、位置特殊的河塘斷面可按河塘中心線法線方向布設,但需注明與所在線路樁號的關系。橫斷面布設間距≦10米,縱向地形變化復雜時應加設橫斷面,加設斷面樁號盡量與設計文件斷面樁號相符。橫向地形變化時,應加設測點,同一斷面橫向測量距離≦5米;單個河塘至少應布設二個橫斷面,單個橫斷面至少應布設三個測點。
4、清淤測量應包括斷面內的原地面高程、淤泥頂高程及淤泥底高程的測量。清淤后測量應在清淤前布置斷面的基礎上,對應于清淤前測量位置,進行逐樁斷面高程測量。
5、凡清淤量超出施工圖設計數量時,應按變更設計程序進行變更報審。
6、對于施工圖中未示明的暗溝、暗塘,按開挖軟土變更,施工單位向總監(jiān)辦申報,審核后報項目公司、指揮部會同設計代表、審計現(xiàn)場確定。
五、其他要求
1、因為河塘、原地面測量參與方較多,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對于河塘、原地面測量,各相關單位相關人員接到測量通知后,盡量及時到場。施工、監(jiān)理單位如有任何一方缺席或遲到不得測量,項目公司、指揮部、審計單位代表如果缺席或不能在預約時間到場,可以認可現(xiàn)場其他單位確認的測量數據,也可以要求測量時間延遲。
2、原地面現(xiàn)場布點原則,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按20米一個斷面,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按25米一個斷面,對于原地面高程變化出入大的可以加密內插。橫斷面根據漸變點布點,要求跟中樁對應,至少每斷面5個點,布點范圍要滿足施工寬度。現(xiàn)場填寫高程測量記錄表,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項目公司、指揮部、審計單位的參加人員現(xiàn)場復測審核,確認無誤后如無異議均需在測量記錄表上簽認。
3、樣表按阜寧至鹽徐高速連接線工程填寫,348省道楚州車橋至洪澤縣城段工程請引用。高程測量記錄表按總監(jiān)辦下發(fā)通表填寫。
4、測量參加人員須認真負責,在現(xiàn)場履行起測量、監(jiān)督的責任,原則上讀數由兩個以上參加人員共同確認。
5、現(xiàn)場測量使用的儀器在使用前必須先進行核查狀態(tài)是否完好。
6、使用的測量控制點必須確認是經過總監(jiān)辦批準使用的控制點,禁止使用臨時轉點或加密點。
7、水準測量結束后必須對附近的其他控制點進行附合測量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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