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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時間:2024-07-03 17:39:57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

  為嚴格執(zhí)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guī)范本院學生考勤,特制定本請假制度。

  第一條 請假范圍: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學、報到注冊,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原則上不得事后補假,不得與正常教學秩序沖突。

  第二條 請假類別: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種。

  1.病假 學生因病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病假。

  2.事假 學生因急事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可請事假。

  3.公假 學生因組織或參加各項活動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公假。

  第三條 凡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寫信并附相關證明,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校歷規(guī)定日期到校辦理注冊手續(xù)方可取得本學期學習資格。注冊手續(xù)不得由他人代辦。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五條 批報權限:

  1.病假在三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者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準;超過一周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3.行政秘書兼輔導員不得向學生提供內容未填寫完整的請假單(含未填寫請假時間、學生未簽字等)。

  第六條 請假程序:請假需由學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詳細填寫《學生請假單》并附上有關證明,再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具體如下:

  1.病假 須持校醫(yī)院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辦理病假手續(xù),若因急病不能及時開病假證明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并提交給任課教師。超過五個工作日不給予補假。

  2.事假 原則上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確實遇到緊急特殊情況方可準假。學生在填寫《學生請假單》前,須讓家長親自與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假滿之后補上由家長簽名的請假證明,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需在請假單上注明與家長確認的情況。

  3.公假 須持相關活動負責人開具的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完成相關手續(xù)方可批假。

  第七條 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假期已滿不能歸校時,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xù)假,經獲準后方為有效。原則上不得事后補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無法當場補假者需要提前向輔導員說明原因,由輔導員向家長核實情況。學生于假期滿之后,至輔導員處補辦請假單,病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五個工作日,事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第八條 《學生請假單》需加蓋院系請假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九條 假滿返校后,要及時向批準人銷假。否則,自請假終止之日起計為曠課。

  第十條 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 利用寒暑假出國探親,逾期返校者,按曠課論處,逾期超過二周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二條 當學生的`缺勤次數達到或超過該門課程總課時數三分之一時,取消其考核資格,該門課程成績記為零分。在一學期內請假時間達到或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獲準免聽部分除外),應予休學。

  第十三條 相關部門可根據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的需要,對本細則做出具體解釋或補充規(guī)定,本細則將從頒布之日起配合《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生課堂考勤制度》一并實施。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2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guī)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xù),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1、學生因事(。┱埣贂r,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xù)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guī)定辦理休學手續(xù)。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谡埣匐x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wèi),回校時到門衛(wèi)處銷假。門衛(wèi)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準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wèi)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xù)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xù),用于備案。

  4、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至一周內由級部主任批準,并告知教導處;超過一周由教導處批準,并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xù)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3

  為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要求,嚴把疫情“外防輸入”關口,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西安翻譯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西安翻譯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定》,結合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疫情期間廣大學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遵守學校封閉管理,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非必要情況下不得請假,尤其是要自覺嚴控外出行為。

  第二條 若因客觀原因必須請假者,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第三條 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批、續(xù)假未準者,均按曠課予以處理。具體處理規(guī)定詳見《西安翻譯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

  第四條 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須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突發(fā)、緊急情況除外。突發(fā)、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xù)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五條 輔導員是學生日常管理第一責任人,疫情期間學生請假必須嚴格審批,對學生請假申請給出明確處理意見,為逐級審批提供真實有效的參考。

  第六條 所有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進行初審,判斷學生請假事由是否屬實,并根據實際情況開出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七條 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2.因事請假:申請者需聯(lián)系家長,由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方式與輔導員確認無誤后,輔導員按批假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3.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yǎng)休息的,需提供校衛(wèi)生所開具的病假證明;因病需要轉診或回家療養(yǎng)的,需提供校衛(wèi)生所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yǎng)治療證明”。

  第八條 請假程序:

  1.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當面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認真填寫假條。

  2.經審批簽字后請假手續(xù)生效,請假學生要及時將請假條“考勤員持聯(lián)”交班長處進行存檔,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學生應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二級學院辦理“出門證”。

  4.請假期滿后,學生應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學生以院為單位報備學生處。

  5.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須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xù)假、銷假手續(xù)。

  第九條 批假權限:

  1. 一天之內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批準。

  2. 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學生病事假,經輔導員初審同意后,提交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審批。

  3. 三天以上,一周之內(含七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批準。

  4. 一周以上,兩周之內(含 14 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由二級學院院長批準,報學生處備案。

  5. 兩周以上,一個月之內(不超過 31 天)的學生病事假,由輔導員初審,二級學院學工辦主任復審,二級學院院長擬提出審批意見,由學生處審核后提交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批準。

  6. 超過一個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譯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休學”的規(guī)定辦理休學。

  第十條 委托辦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學生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同學代為辦理。被委托人應持委托雙方身份證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請假申請,到委托人所在班級輔導員處按本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2.因健康狀況(學生行動不便、患傳染性疾病或嚴重心理問題及精神疾病的),學生無法返校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家長代為辦理。家長應提前以電話、電傳或信函等形式與申請者輔導員進行聯(lián)系,由輔導員代為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允許托人捎信請假。

  第十一條 返校銷假:

  1.請假一天,活動范圍在西安市內且能當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請假條“學生持聯(lián)”到輔導員處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當日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 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等相關材料。

  2.請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動范圍在西安市內的按上一 款規(guī)定返校銷假。活動范圍超出西安市區(qū)域的,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請假期內每日“一日三檢”記錄;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 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等相關材料。

  3.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內(含七天),學生返校時應提供每日“一日三檢”記錄;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號牌;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等相關材料;活動軌跡出省者還需提供返校前兩天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檢驗報告。

  4.請假一周以上者,均應在返校前通過“我在校園”平臺提出返校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請應提供請假期間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動軌跡;“返校健康承諾書”;返校計劃;因病校外就診者需提供指定醫(yī)院就診的病例、檢查單據等相關材料;活動軌跡出省者還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檢驗報告。返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隔離觀察制度,進行 14 天隔離觀察,隔離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隔離觀察期滿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返回班級銷假上課。

  第十二條 考試期間一般不予請假,對確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的,申請者應在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同時向學校教務部門進行備案,按照教務安排參加補考。

  第十三條 畢業(yè)班學生辦理就業(yè)實習長假手續(xù),應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學生,繼續(xù)教育學生和留學生的請銷假管理規(guī)定,可參照本規(guī)定制定。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僅適用疫情防控期間,若疫情結束,學生 請銷假的規(guī)定仍按《西安翻譯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定》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4

  1.請假前必須先寫申請書,寫明請假原因(請病假,必須有校醫(yī)或醫(yī)院開具的證明)、請假時間,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經家長同意。

  2.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或學校領導根據學生所寫申請書,與家長核實后,方可批假。

  3.請假2天以內的由正副班主任審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學校,由級部管理人員或德育處審批。請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級部領導或德育處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處或校級領導審批,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請假手續(xù)一律無效,請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xù)。

  4.請假學生必須認真填寫三聯(lián)請假條,若要請假離校則必須將請假條交一聯(lián)至宿舍值班室,另將校章和另一聯(lián)請假條交至校門值班室,方可離校。

  5.請假期間需要續(xù)假的,必須經過家長同意,由家長向正副班主任續(xù)假(續(xù)假超過2天的必須上報級組并由級組審批,超過一周以上的必須上報德育處并由德育處審批)。未經準假,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6.請假結束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銷假。

  7.制造虛假請假條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學校領導簽名的以及欺騙宿舍管理員和校門門衛(wèi)的,一律按曠課或是擅自離校處理。

  8.每位學生每學期請假離校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請假次數必須記錄到學生的學期綜合鑒定表中。

  9.請假條必須規(guī)范填寫,字跡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請假條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處或級部處領取。請假條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職導致請假條遺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學生請假離校要遵守《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進出校門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管理制度,違反《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予以扣分、處分。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fā)聚集性感染疫情,現就嚴格執(zhí)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銷假報備規(guī)定

  全體干部職工疫情期間離開縣域范圍出差、出訪、學習或因私外出的必須提交《疫情期間干部職工外出審批表》,履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程序。

 。ㄒ唬┮话懵毠ね獬觯柚辽偬崆24小時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副科級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報局長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處理其他緊急情況除外。

 。ǘ┩獬龇祷睾,一般職工需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副科以上人員需向局長銷假,并通知辦公室。

  二、有關要求

 。ㄒ唬⿲嵭小罢l審批、誰負責”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ǘ┤w干部職工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疫區(qū)。

 。ㄈ┙浾埣賵髠渫獬龅母刹柯毠,外出期間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四)外出疫情地區(qū)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集中隔離觀察14天;外出全國其他地區(qū)的返回人員,本人必須高度關注日常健康狀況,每日上報辦公室,進行必要的'健康監(jiān)測。

 。ㄎ澹⿲ι秒x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縣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就ㄖ韵掳l(fā)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現定。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6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條由政教處統(tǒng)一發(fā)放到班主任處,請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填寫完畢,經班主任批準,方可請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來請假或來不及請假的.,回校第一天馬上到班主任處簽字補假。

  三、學生事假應持有家長證明書,病假應持醫(yī)療單位證明。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三天內由政教處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室審批。

  四、各班考勤員必須記錄每天上課、自修和其他集體活動的出勤情況。周五下午將考勤表送交政教處,周一早上領取。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學生的請銷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領導批準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到校或打電話與班主任聯(lián)系,以說明原由。并且,學生到家后需打電話確定到家。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學校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

  二、請假程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本人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班主任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班主任簽署意見。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二至五天以內的請假,由教導主任審批;

  3、一周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而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2天以上的,在教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

  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8

  為進一步明確疫情期間的請假制度,根據校學生處相關要求,嚴格實行“非必要不外出”和“無極特殊情況不出省”的原則,現整理修訂成《資環(huán)學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間請假制度》并發(fā)到各班,請全院本科生嚴格遵守。

  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離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的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將按《貴州大學學生手冊》、《貴州大學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guī)定(暫行)》和學校學院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一、請假手續(xù)辦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暫停學生干部審批病假的權限。

  2、事假。任何學生干部無權批準事假。

 。1)非畢業(yè)實習期間。由班主任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再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

 。2)由學院或專業(yè)老師組織的離校實習期間。聽從帶隊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基地!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帶隊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須在父母和帶隊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各年級輔導員老師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批。實習期間累計請假時長或次數不得超過學院或帶隊老師對實踐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定和要求。

  (3)畢業(yè)實習期間。聽從論文指導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離校須在父母、班主任和論文指導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否則將按照曠課處理。

  二、請銷假手續(xù)辦理流程

  1、請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的: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lián)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huán)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xù)辦理完成。

  (2)請假且離校的`(含貴陽市內):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lián)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huán)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xù)辦理完成,學生方可離校。

  2、銷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請假時間結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2)請假離校(貴陽市內):學生返校前聯(lián)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fā)給班主任、輔導員,只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持返校前48小時內的核酸陰性報告方可進入校園(如若貴陽市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或確診病例,按照貴州疾控要求執(zhí)行)。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3)請假離校(貴陽市外):學生返校前聯(lián)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fā)給班主任、輔導員,按照貴州省疾控規(guī)定執(zhí)行完相關疫情防控手續(xù)(如“五天三檢”等)后方可進入校園。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三、注意事項

  1、請需要請假的同學,提前持請假條到相關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xù)。

  2、如因疫情發(fā)展,學校學院有進一步補充通知,則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9

  為加強并規(guī)范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希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一、學生請假一般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親自履行,非特殊情況不準請他人代交假條。請假條需得到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二、一般情況要做到事前請假,學生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且一人一假條,不得多人共用請假條。

  三、急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電話向班主任及校長請假。

  四、學生在放假返校時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應由監(jiān)護人向班主任或學校辦公室告訴事由請假。

  五、學生在校上課期間除因病外,一般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出校,如有監(jiān)護人陪同離校辦事可由監(jiān)護人陪同請假,且一樣需要書面請假條。

  六、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事回家,需由監(jiān)護人書面告知請假事由寫好請假條,非直系親屬的'重大事項一般不得請假。

  七、學生在上課期間中途書面請假后得到批準后獨自回家的,應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師報平安,未報者班主任老師應主動與其監(jiān)護人聯(lián)系。

  八、請假條應格式規(guī)范,注明請假事由,出校時間及回校時間。應交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師處)。

  學期結束后,班級將對出勤情況作統(tǒng)計,計入本學期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對嚴重曠課者將根據情況予以嚴肅批評。

  附:請假條格式。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地方衛(wèi)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兩種。

  1.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因學校有關部門委派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培訓、活動等需要請假的。

  2. 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二、請假的程序和審核流程

  (一)請假申請

  1.學生在校期間應當按時參加學校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和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書面請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請假,事后及時辦理書面補假手續(xù),經批準后生效。

  2.學生因病請假的,應當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或者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書、病假證明等材料。

  3.學生因事請假的.,應當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

  4.學生因學校、學院委托辦理公事,或者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等活動需要請假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函說明用人事由,請假時長在三天以內,由班級輔導員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并報送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大于三天,由班級輔導員簽署同意意見后,再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署意見后,到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學生因公請假,應當遵循 “非必要不請假”原則,用人單位需正確貫徹第二課堂教育理念,在學生學業(yè)之余安排參加活動。

 。ǘ⿲W生事、病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1.學生請假須填寫《人文學院學生請假條》,并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同一事由連續(xù)多次請假的,須按累計請假天數履行審批手續(xù)。

 。1)請病假七天以內、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內的,由輔導員審批,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內,由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3)病假假時間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內,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內,由輔導員、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4)請假時間為三十天以上,建議休學處理

  2.學生在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及雙休日前后,不得提前離校或者延遲返校。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3.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當前學期三分之一時間,超過三分之一學期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應當在批準的請假期限內按時返校,若請假期限屆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獲得批準的,視為曠課,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ㄈ┱埣僖

  1.學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區(qū)以外市、縣的,學生須告知家長請假事由并征得家長同意才能請假,同時,學生家長須主動聯(lián)系輔導員,并向輔導員說明請假原因且同意學生請假的輔導員老師才能審批,學工辦審批蓋章并登記。

  2.因防疫規(guī)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xù)。

  3.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guī)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請假學生,返到目的地后須向輔導員老師發(fā)短信或QQ消息報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銷假辦法

  1.學生因事假時間屆滿后,應及時向班級輔導員履行銷假手續(xù)。由本人填寫并提交《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應按照疫情期間返校流程辦理,并由本人填寫《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同時須向輔導員老師提供醫(yī)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治愈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3.所有學生經過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教學活動。

  四、請假管理

  1.學生請假申請條、請假證明等材料,輔導員應當記錄和存檔,同時學生所在班級班長、學習委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學生請銷假情況。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1)未按照本辦法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未獲得批準自行離校或者擅自離校的;

  (2)請假時間屆滿,回校后未按規(guī)定辦理銷假手續(xù)的;

  (3)請假時間屆滿后不能按時返校,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被批準的;

 。4)虛構請假事由或者請假證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確保教學正常秩序,規(guī)范學生請假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院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錄取的接受學歷教育并取得學籍的各類學生。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種。事假,因家里發(fā)生重大事情需要臨時返家而提出的請假,需家長通過電話或提供書面函件作為證明。病假,確因重大疾病或身體不適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請假時需提供醫(yī)院的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學院重大活動無法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由學院學工辦統(tǒng)一出具證明。

  2、學生請事假、病假、公假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請假無效。

  3、考試期間,除病假外,其它情況一般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需上報學校本科生院審批,同意請假后方可。

  4、專業(yè)小課請假需經專業(yè)老師同意后由專業(yè)老師電話或短信確認,至輔導員處簽寫假條并經輔導員簽字;其他課程請假須經任課老師與輔導員同時同意后,方可簽寫假條并經輔導員簽字。

  二、請假手續(xù)

  1、請假條由輔導員負責管理,每個班級單獨一本請假條,班級之間不可混用。

  2、請假的同學首先到輔導員處領取假條,并按要求填寫,然后經輔導員簽字并蓋學院團委章后方有效。

  3、批準后,假條由所在班級的學習委員負責保管,并統(tǒng)一上交授課老師(如涉及多門課程則需由學習委員負責分別告知各門任課老師)。

  三、請假權限

  1、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相應的輔導員審批。

  2、三天以上的.請假,由黨委副書記審批。

  四、補假、續(xù)假、銷假

  1、學生因急事無法及時去辦公室請假,或者黨委副書記與輔導員無法及時為其簽字的,需親自電話給相應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請假時間結束后及時補寫假條。

  2、學生在請假期滿后需延續(xù)請假時間,必須在假期內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由本人打電話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解釋原因,并獲得批準,否則超出原請假時間的,按曠課論處。

  3、請假期滿后必須及時到相應的輔導員或副書記處銷假。

  五、其它

  1、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編造理由的,按學校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2、上課期間,學生因病、因事臨時請假,需直接向當堂任課老師請假,任課老師視具體情況是否批準,超過當次課程上課時間的,必須另行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請假。

  3、若學生違反請假制度造成缺課的,按曠課處理。曠課數按相關時段內實際所上課數計算,并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對曠課學生予以相關處分。

  4、本規(guī)定自院務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2

  一、請假范圍

  1、因故不能參加早操、課間操、上課、考試、考查、自習、政治學習、實習實驗、集會、義務勞動、清潔衛(wèi)生以及規(guī)定必須參加的集體活動。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讀除外)。

  二、請假程序及批假權限

  1、學生請假必須事先寫出假條(疾病或緊急情況除外),說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包括起止時間)。

  2、學生因病請假,應憑縣級以上醫(yī)院病假證明等有效證件。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應提出正當理由或證明,否則不予準假。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抽調學生辦公事或私事,確需抽調者必須經學生科同意,報請校領導批準。因學校公事請假時必須有學生科的公假通知單,如沒有學生科公假通知單或偽造證明及無正當理由請假,一經查出,除作曠課處理外,視其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3、學生請假在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內由班主任簽注意見,學生科批準;三天以上的須由班主任、學生科科長簽注意見,分管副校長批準,學生干部和學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請假。

  4、上課期間任課教師可準其在授課時間內(一般2學時)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試考查等考試期間請假的,還須經教務科同意。

  5、學生請假獲準后,應將請假條交班學習委員存查。凡請假一天以上由學生科批準登記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須將其假條粘貼在考勤簿上。

  6、學生請事假必須經批準后方能離校,不得離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補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7、學生請病假后,必須在學;蛟卺t(yī)院治療、休息,未經批準不得離校和返家。

  8、不具備上述請假程序要求時,即視為曠課。

  三、銷假、續(xù)假、超假

  1、學生請假期滿后,應向班主任和學生科銷假,否則作無故超假論處。

  2、學生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校,如遇特殊情況需續(xù)假時,應事先用可靠方式(電話、電報)告之班主任或學生科,回校時須持有效證明到班或學生科補假,否則作曠課處理。

  3、凡假已滿未按時返校者,事前未申請續(xù)假或雖申請續(xù)假但未獲準者,均為超假而作曠課處理。

  四、外宿假

  凡家未在主城區(qū)的學生,周末及其他時間不得外宿。如必須外宿者,應用書面假條向班主任請假。無論主城區(qū)內外的學生,連續(xù)外宿兩夜及以上者須經學生科批準(走讀生除外)。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3

  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管理,現對進一步嚴格師生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堅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體師生堅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外出合肥市區(qū)均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請假時需詳細說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外出地點、陪同人員等信息,并承諾做好個人防護。

  二、規(guī)范師生請假程序

  1、教職工外出請假。所有職工出行前均需填寫《疫情防控教職工外出請假申請表》報教職工防護組(人事處)備案。

  教職員工:赴省內合肥市區(qū)外的須所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赴省外的教職工須分管校領導批準。

  處級干部:副處級干部外出合肥市區(qū),需要分管校領導批準;正處級干部外出合肥市區(qū),需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學校主要領導審定。

  2、學生外出請假。學生外出離開校園,在合肥市區(qū)的,當日內返回,實行(學工系統(tǒng))備案制。學生離開合肥市區(qū),或當日內不能返回的,需正式辦理請假手續(xù)。

  本科生因病因事請假,3天以內由輔導員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內的,由學院副書記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上的,學院副書記核實審批后,報教務處和學生處備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請假,均需研究生導師同意。3天以內由班主任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內的,由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負責人核實審批;請假2周以上的',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負責人核實審批后,報研工部備案。赴省外的研究生,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均需報研工部備案。

  國際生按照國際教育學院國際生外出管理要求進行審批。

  三、其他相關要求

  1、師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返校后及時向所在單位銷假,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據等相關信息備查。

  2、各單位、全體師生務必嚴格執(zhí)行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外出請銷假制度,因瞞報、漏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篇14

  為了貫徹執(zhí)行《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培養(yǎng)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規(guī)的優(yōu)良習慣和作風,結合我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學生請假手續(xù)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履行,不得由別人代替,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請假條只允許一人一張,由學生處統(tǒng)一印制為準。

  2、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并經學校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3、事假:學生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出具書面證明或班主任必須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問清事由。請假在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酌情批準,三天以上班主任簽注意見,報學生處批準。

  4、病假:學生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或醫(yī)院證明,程序與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學生因公請假,應有學生處批準,程序與事假程序相同。

  6、原則上學校上課期間非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的,班主任應與家長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準假且要求其家長親自到學校來接。

  7、每節(jié)課上課的老師必須負責清點學生數,如果發(fā)現學生不在,要及時聯(lián)系家長或聯(lián)系班主任,問清事由,并把相關情況告之家長。未負起責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8、門衛(wèi)必須控制好學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親筆批準的請假條和家長親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況,經申訴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證明材料可準予補假,但必須提前與班主任電話聯(lián)系,說明原因.學生不請假,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者開學后即不到校報到又不請假者,均按曠課處理。

  二、請假程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由學生本人當著班主任的面聯(lián)系家長并需經家長許可,再由學生親自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計劃出校與預計返校時間,經班主任同意后準確填寫,精確到分鐘。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者醫(yī)院出示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班主任同意請假人數用中文大寫填寫,不準使用阿拉伯數字表示人數,人數涂改無效。

  三、準假權限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上請假,由學生處審批;

  3、一周以上請假,由分管校長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批準假條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注明返校時間,進行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后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并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3、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期末操行評定視為不合格。

  4、所有學生、班干部以及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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