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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4 11:03:45 制度 我要投稿

(優(yōu))印章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優(yōu))印章管理制度15篇

印章管理制度1

  醫(yī)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醫(yī)院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印章的安全使用,防止濫用和欺詐行為,維護醫(yī)院的`合法權益。該制度涵蓋了印章的申請、審批、保管、使用、注銷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內容概述:

  1. 印章種類與用途:明確各類印章的定義和用途,如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

  2. 印章申請:規(guī)定印章的申請流程,包括申請理由、審批權限、制作標準等。

  3. 印章保管:設定印章的保管責任人,制定安全存放措施。

  4. 印章使用:規(guī)定印章使用的審批程序,明確蓋章文件的范圍和要求。

  5. 監(jiān)督檢查:設立定期審計和不定期抽查機制,確保印章管理合規(guī)。

  6. 違規(guī)處理:設定對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zhí)行。

  7. 印章注銷與銷毀:明確印章停用和銷毀的程序,防止廢棄印章被濫用。

印章管理制度2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印章的分類

  本公司印章分為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質檢專用章、公司部門章七類。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嚴格執(zhí)行“專人管理、審批用章”的原則,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為:公司公章為行政部負責人、公司合同專用章為銷售部負責人或采購部門負責人、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為財務部負責人,質檢專用章為質監(jiān)部門負責人,公司部門章為各部門負責人。

  2、印章保管人負責印章啟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監(jiān)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養(yǎng),及時清洗,確保印跡清晰。

  3、公司公章和對外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必須預先填寫用印申請表,完成審批手續(xù)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規(guī)定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資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權拒印。

  4、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質檢專用章以及公司部門章和非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在使用時必須做好相應的登記備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應將印章材料的復印件及用印申請表存檔備查。

  6、任何情況不得攜出各類印章。若確因工作需要,須將印章外帶,需提交《印章外帶申請表》(附件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兩名經辦人帶出使用。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領取印章,并簽訂《印章外帶承諾書》(附件二)。在印章外帶期間,該印章只能用于申請單上寫明的使用范圍,經辦負責人必須對印章的安全負責,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畢后,印章應及時歸還給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xù),簽訂《印章移交登記表》。(附件三)

  7、加蓋印章應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處,即“騎年蓋月”,若有需要應加蓋“騎縫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條或白紙上加蓋各類公司印章。

  9、各類印章的保管人嚴格執(zhí)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違規(guī)用章。

  10、保管人員不在崗,則由總經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xù)。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員工工作變更,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xù)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xù)。

  11、公司管理部負責對各類印章的使用進行監(jiān)管,不定期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一旦發(fā)現違規(guī)之處,責令整改并向總經理提交監(jiān)管報告。

  三、各類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作為行政用章使用,范圍限于內部公文、較大合作項目、與業(yè)務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銀行等業(yè)務上使用;

  2、合同專用章(1)為簽訂采購合同使用;

  3、合同專用章(2)為簽訂銷售合同使用;

  4、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財務憑證上使用;

  5、質檢專用章限于公司產品質量保證書上使用;

  6、部門章只限于本公司內部使用,對外不得使用。

  四、各類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須履行登記手續(xù),由經辦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四),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等,經由總經理審閱批準,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1)合同專用章(1)由經辦人填寫《合同專用章使用申請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應部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由法務部加蓋法務部門章后,

  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2)僅限于銷售合同使用,由經辦人在合同背面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后,方可加蓋印章。

 。3)采購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銷售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在分別履行完本條第(1)、(2)款規(guī)定后,須再報總經理,經其同意后方能加蓋相應的合同專用章。

 。4)若銷售產品只有訂單而無合同作支撐,則訂單由經辦人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5)銷售合同中若需執(zhí)行特殊價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條第(4)款。

 。6)各單位每月向管理部報送一次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并將已簽合同分類歸檔。

  3、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與非財務人員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財務,需使用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須履行登記手續(xù),由經辦人至財務部填寫《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六)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1)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蓋章,并建立用章登記檔案。

 。2)各部門印章只用于公司內部,不得用于對外業(yè)務。

  五、印章銷毀

  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需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銷毀。

  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七),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記備案。由管理部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六、責任承擔

  1、印章管理人的責任承擔見《印章保管協(xié)議》(附件八)

  2、由于審批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決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履行蓋章手續(xù),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公司并追究其責任。若上述人員的過錯行為觸犯《刑法》,公司將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責任免除:經批準帶出用印被盜搶的,須憑事發(fā)地派出所證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丟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啟用、銷毀須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管理部統(tǒng)一刻制、啟用、銷毀。

  八、本規(guī)定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實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印章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定所指印章包括中心公章;中心黨委、紀委公章;中心合同專用章;中心領導公務私章、簽字章;中心各部門公章及各部門業(yè)務專用章等。

  第二條中心公章是按照國家規(guī)定,代表中心的法定名稱,體現中心的權力、憑信和職責,由國家測繪局正式批準刻制的公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啟用與停用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指印章統(tǒng)一由辦公室根據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制發(f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

  第四條印章刻制、啟用程序:各部門遞交申請;辦公室主任審核,主管領導同意;辦公室憑介紹信到指定刻字社刻制;辦公室簽發(fā)印章啟用通知并留印后啟用。中心領導可根據需要刻制公務私章。中心臨時機構原則上不得刻制印章。

  第五條辦公室對中心各部門刻制的印章要進行壓印登記。未經發(fā)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中心將視情節(jié)給予處理。

  第六條部門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印章送交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印章要及時向辦公室申請更換。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中心公章由辦公室負責管理。中心黨委、紀委公章有人事處負責管理。中心合同章由業(yè)務處負責管理。中心各部門公章、業(yè)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負責管理。

  第八條中心公章必須在中心內部使用,不允許拿到中心以外地方使用;必須帶出使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須兩人同行。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印章必須嚴格管理,并派專人(監(jiān)印人)負責保管、使用,且應將監(jiān)印人名單報中心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監(jiān)印人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各部門的監(jiān)印人對本部門印章負有直接責任,部門領導負有領導責任。平時印章隨用隨鎖,下班后及節(jié)假日必須妥善保管,確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除中心主任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第十一條印章若遺失須立即向部門領導、辦公室報告,并登報聲明該印章作廢。

  第十二條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各部門用章要予以登記,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見附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三條使用各類印章都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發(fā)往單位、文件標題、印數、用印部門、批辦人、經辦人。監(jiān)印人員在用印時要審閱、了解用印內容,核實、清點用印數量。用印人員蓋章時要規(guī)范,蓋出的印章應端正、清晰、美觀,不能歪斜或顛倒。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騎年壓月”。

  第十四條監(jiān)印人員一定要堅持原則,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用印,監(jiān)印人有權拒絕并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監(jiān)印人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后果自負。

  第十五條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時,用印部門須提出申請,根據印章性質由單位黨政一把手審核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監(jiān)印。

  第十六條確屬急件在下班后及節(jié)假日用印,必須憑審批人當時審批意見,否則監(jiān)印人可不予辦理。

  第十七條印章的使用范圍:

 。ㄒ唬┲行挠≌轮饕糜谝灾行拿x上報、平送、下發(fā)的有關材料,包括文件、報表、通告、公函、介紹信、證明、聘書、請柬、獎狀等。不允許在空白材料紙上用印。

 。ǘ┦褂脦Т娓闹行慕榻B信,應在兩處壓印,一處在連接線上,一處在落款處。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

 。ㄈ┲行念I導公務私章、簽字章屬于中心的公務章,代表中心領導人的`身份,是行使職務的標志,用印前須向領導本人報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條印章的使用程序。

 。ㄒ唬┮灾行拿x發(fā)出的公文、公函,要有主管部門簽名,經中心領導核準同意,方能使用中心公章,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中心公章的日常工作使用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ǘ┮灾行拿x對外簽訂協(xié)議、合同用印時,須經主管部門領導審核,報中心領導審核批準,方可使用中心合同專用章,否則不予辦理。

 。ㄈh委公章的使用,須經黨委書記或黨委副書記核準同意;紀委公章須經紀委書記核準同意,方可使用。否則黨委辦公室不予辦理。黨委、紀委公章的日常使用由黨委辦公室主任負責。

  (四)個人有重要事項,須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或證明,加蓋部門印章,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中心印章。

 。ㄎ澹┲行母鞑块T公章的使用,須經該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使用。

 。┲行母鞑块T的業(yè)務專用章,只做業(yè)務往來使用。業(yè)務專用章的使用由各部門領導負責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4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訂本制度。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及駐外辦事機構相關的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印章。

  二、各類印章管理的范疇

  刻制、使用、保管、更換及廢止。

  三、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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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章的刻制,必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有關公章刻制的規(guī)定,并經重慶市公安局備案(集團下屬單位由注冊地公安局備案)。

  2、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董事長或集團行政部門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集團辦公室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zhí)行相關法規(guī)和制度。

  3、各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及駐外辦事機構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經常務副總裁或負責人批準后,送交集團辦公室核準刻制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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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集團行政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履行《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已經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xù))

  2、單位公章:集團公司公章由董事長指定的專人負責保管。各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駐外辦事機構及集團直屬部門有需蓋集團公章的文件、資料等,需先到集團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對外的需董事長簽字同意,對內的需經辦人簽字同意,經集團公司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簽字同意后方能加蓋公章(董事長已簽發(fā)的

  集團紅頭文件除外)。蓋章后經手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薄》上簽字。集團行政部門應將《公章使用申請表》與《公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各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駐外辦事機構的公章由董事長任命的分公司、子公司經理、駐外辦事機構負責人或者指定的專人負責保管。具體使用管理可參照集團公司的上述管理辦法。但每次使用,必須在《公章使用登記薄》簽字!豆率褂玫怯洷 酚筛鞣止、子公司、駐外辦事機構辦公室負責留檔備查。

  3、合同章: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合同章由辦公室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簽訂各類合同使用。蓋章前須先到集團公司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合同章使用申請表》,后將董事長親筆簽署的合同與法務部門的審查意見書,一并交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的申請表交由集團辦公室,并在《合同章使用登記薄》簽字。集團行政部門需將《合同章使用申請表》與《合同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備案。

  4、財務章:集團公司的財務專用章由董事長指定的財務人員專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專用章由董事長指派到各公司的財務中心人員專人保管,其使用辦法按財務中心規(guī)定執(zhí)行。

  5、法人代表私章:法人代表私章由財務中心或財務中心派駐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董事長簽發(fā)或財務中心負責人已審批同意后方可蓋章。

  6、其他職能部門章:其他職能部門章,原則上不對外,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按照制度嚴格規(guī)定使用該章。使用后交集團公司行政部門備案。

  四、公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單》并呈集團公司辦公室核實,報集團公司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后,由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人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需交政府職能部門銷毀的,交給職能部門。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單》,呈相關部門負責人,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意見后,交由集團公司辦公室按批示處理。若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聲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單》,寫明更換原因并呈分管領導批后,交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如需要新印章,應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五、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集團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駐外辦事機構印章的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jiān)督的辦法。公司行政部門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綜合性管理,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jiān)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集團公司和下屬各單位各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由于在實際工作中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的條件,所以必須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被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領導批準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被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批準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4、法人代表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員,出納員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董事長或財務中心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款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5、未經批準嚴禁將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帶這些印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6、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7、如遇需要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后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按情節(jié)共同負責。

  8、印章管理人員因公因私外出1天以上的,事前應銜接好工作是否用印的事宜。必要時,應將所管印章交給領導指定的人暫時保管,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

  9、印章保管人如工作變動或離職,單位應明確新的印章保管人員與其辦理交接手續(xù)。印章交接必須在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監(jiān)督下進行。交接記錄上必須有移交人、接管人、監(jiān)交人三位的簽名和手印。該手續(xù)存檔備查。

  10、所有印章的使用,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管理制度,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11、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附則

  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及完善。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印章管理制度5

  一、總則公司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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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ㄈ藗人名章、財務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tǒng)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xù),印章的形體、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經重慶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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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ㄒ唬┬掠≌乱龊么劣,并統(tǒng)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1《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人事行政部下發(fā)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專項業(yè)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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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對外簽發(fā)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fā)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xié)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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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ㄈ┕究偨浝恚ǚㄈ耍﹤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ㄋ模┴攧諏S谜拢饕糜谪泿沤Y算等相關業(yè)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ㄒ唬┕究偨浝碡撠煿、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使用的最終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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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由財務部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jiān)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fā)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ǘ┯≌碌氖褂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zhí)行登記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7、所有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資料、協(xié)議等均應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檔。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xù),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ㄒ唬┯邢铝星闆r,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ǘ┯≌峦S脮r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八、罰則(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屬嚴重違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未經許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做好登記工作,或未留存所加蓋印章的各類資料原件導致無法查明印章使用內容的;

  5、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范圍使用印章的;

  6、責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丟失的;

  7、其他嚴重情形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擬定并經總經理審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

  2、本制度已通報公司全體人員。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辦公室設專人保管,財務章及合同專用公章由財務部設專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門或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以下簡稱公章使用審批表),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報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

  2、對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時,重要行文由總經理簽發(fā),總經理不在崗時由副總經理簽發(fā)。一般業(yè)務和事務性行文由副總經理簽發(fā)。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經濟行為,如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重要經濟合同、提供擔保、提供抵應將'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送法律事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一般業(yè)務和事務性行為的協(xié)議、介紹信、證明等報副總經理審批。

  4、所有需要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對外發(fā)出的'任何公文,應統(tǒng)一編號登記,以備存查。

  5、原則上不開具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合同、附有公司抬頭的公文紙等。如因公務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必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須向辦公室說明開出書件的用途,向辦公室交回未使用的書件。

  6、非特殊情況,嚴禁將公司行政公章帶出公司。如確需帶出公司,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帶出,并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xù)。

  7、在公司一級出現丟失、損毀或被盜時,辦公室或部門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由此產生的各種可能損失。公司將按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使印鑒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鑒使用的權威性及憑信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印鑒種類

  (一)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業(yè)務專用的公司專用印章(主要指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辦公室專用章、銷售專用章、工程專用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鑒。

  (三)介紹信:印有公司名頭的介紹信。

  三、印章使用規(guī)定

  (一)凡對公司經營管理有重大關聯或責任關系,涉及政策性問題的文件或以公司名義對外行文,需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蓋印。一般事務往來文件或證明材料需由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專用章)。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開具時,必須經部門分管總監(jiān)或副總審閱后,送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終)核定審批權與流程(見下表)印章種類保管部門及責任人使用事物類別范圍使用審批流程保管使用規(guī)定財務專用章、財務法人印章財務預算部(主管會計、出納員)支票簽發(fā)、票據現金收支、財務報表、申請人申請財務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會計出納辦理但兩枚印鑒需分開保管使用人事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資、證明、內部考核申請人申請人事部經理核定

  3、(必要時)需報總經理批準部門內部使用也需批準工程(預算)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聯系單、設計變更、小型施工、預決算審核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工程總監(jiān)核定

  4、總經理批準

  5、工程總監(jiān)實施預算審核還需具備財務預算部意見銷售專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銷售合同、內部文件、印刷品確認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審核銷售總監(jiān)批準(在授權范圍內)授權范圍外需報總經理批準。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經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發(fā)文、任命、合同、協(xié)議、委托書、證件、其他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分管總監(jiān)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辦理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細則辦理建立用印登記制度。所有印章申請使用者在申請使用印章時必須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附表xzrs20xx-013-1),按上述《印章使用審批權限與流程》內容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印章保管人員方可給予蓋印,同時印章保管人員須同時填寫“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xzrs20xx-013-2)”(申請人需簽字留存,同時“印章使用審批表”留作存檔)。否則,因為印章使用審批過程中如給公司造成損失,將由印鑒保管人負責賠償,損失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印鑒保管使用審批責任

  (一)各類印鑒由總辦及所在部門設印章保管人負責保管。

  (二)印鑒啟用前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要建立印鑒保管登記冊,載明印鑒名稱、印模、啟用時間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確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如有遺失或誤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權負責,經審核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各級批準人負責。

  (四)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單位使用,需經總辦負責人或印章使用批準人批準,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續(xù)(載明借用時間段、用途、使用地點部門等);當日使用完畢,必須當日交還印章保管人員,并履行手續(xù)。

  五、印鑒停用

  (一)由于名稱變更、機構撤消、式樣改變,印章必須停止使用。舊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機關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封存,并在2年后統(tǒng)一銷毀。

  (二)介紹信用完后,存根歸檔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則

  本規(guī)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印章管理制度8

  為保證指揮部財務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加強內部控制機制,維護指揮部資金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揮部財務印章分三種:財務專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會計人員人名章;

  二、指揮部財務專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揮部辦理銀行款項支付、出具有關票據等業(yè)務;指揮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辦理銀行款項支付時預留銀行印鑒;會計人員人名印章,用于辦理財務部門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業(yè)務,對外提供會計報表。

  三、財務印章是指揮部在銀行設立賬戶、支取現金、辦理款項結算的重要依據和證明,必須加強管理,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確保指揮部貨幣資金的安全;

  四、財務印章應指派專人分開管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印章,指揮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納會計保管本人印章;

  五、財務印章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況必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同意;

  六、財務印章必須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隨用隨鎖”;財務專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須放入保險柜保管;

  七、財務印章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批準程序使用,不得亂用、錯用。印章保管人應負起監(jiān)印責任,在監(jiān)印中應嚴格審查,注意內

  容,防止漏洞。

  八、財務印章具體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辦理各項收入業(yè)務

  1)檢查各項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單價和收費標準是否準確;

  2)檢查有沒有齊全的計量發(fā)貨手續(xù),數量、金額計算是否準確;

  3)與有關文件、撥款單、合同等相核對,看是否一致、有無差錯;

  4)待以上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收款業(yè)務,并在相關收款憑證上加蓋財務印章。

  2、辦理各項經濟業(yè)務支出業(yè)務時

  1)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齊全,是否符合要求;

  2)與計劃、合同、計量支付證書等相核對是否一致;

  3)有無經辦人、計量人、驗收人、經辦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有無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的審批人)審批簽字;

  4)檢查付款憑證和銀行票據金額是否相符,填寫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差錯;

  5)與往來賬核對時,核實有無應扣款項。

  待上述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在銀行付款票據上加蓋財務印章。

  九、財務印章因不慎丟失,保管人員應立即向銀行掛失并向財務部門負責人報告,然后及時更換印章;

  十、原財務印章作廢或因故變更時,原印章應報請指揮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銷毀處理,銷毀時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在場監(jiān)銷。

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化,保證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指定的人員負責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四條公司印章分為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名章、戳記五大類。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領導機構一定職責、權力的印信憑證,如:董事會章、公司公章等。

  (二)專用印章代表某項專門業(yè)務內容和權力,適用于印章上標明的使用范圍,超過其限定范圍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審計專用章等。

  (三)鋼印是用金屬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對,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壓出印跡的印章,多用于加蓋各種證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圖章,加蓋個人名章可做為個人對某事負責的憑信。

  (五)戳記是刻有一定字樣的,帶有標識性質的印章。如財務單據上的“現金收訖”,公文處理中所用的收文專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條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點:

  (一)權威性。代表一個公司、部門或個人的權利。

  (二)憑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門或本人對事務起證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門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加蓋本公司、本部門印章才能生效。

  (三)標志作用。代表一個公司或一個部門的合法標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記機關完成名稱變更后,即可刻制董事會章、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讨破渌≌聭顚憽犊讨朴≌聦徟鷨巍(格式見附表1),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單位刻制,嚴禁個人或部門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啟用

  第八條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印章備案手續(xù),載明印章名稱、印模和保管人員姓名等事項(備案表格式見附表2),然后頒發(fā)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啟用時間。啟用印章的通知應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內,用藍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變更,應在備案表上登記備案。

  第九條啟用印章的通知應抄報上級公司,通知發(fā)放范圍應視該印章使用范圍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條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會章由董事會辦公室保管,未設董事會辦公室的,由董事會指定部門或專人代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鋼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資產財務部按照財務有關規(guī)定分別安排兩人保管。

  第十一條印章應隨用隨鎖,假日加封。不能隨意放置在辦公桌上或敞開保管柜。

  第十二條印章保管人員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嚴防印章濫用或盜用,原則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條保管人員要注意保養(yǎng)印章,進行必要的維護,以確保印跡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條印章的保管人員在使用印章時,要注意:

  (一)審核。

  用印前,由經辦人辦理審批手續(xù)。印章保管人員要檢查是否有公司總經理及相關領導批準用印的簽字,審閱、了解用印的內容,不能盲目蓋章,同時檢查留存材料是否齊全。

  (二)登記。

  每次用印進行登記,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格式見附表3)。

  (三)蓋印。

  1、蓋印時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

  2、以公司或部門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函件必須加蓋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3、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處蓋章。在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加蓋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處。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發(fā)文單位落款,印章應壓在發(fā)文機關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沒有成文單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壓年、月、日即可。

  4、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證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處蓋章外,還應在公函的騎縫線上蓋章。

  5、對外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處蓋章外,還應加蓋騎邊章(即將多頁材料沿邊取齊后均勻錯開,從首頁到末頁,騎各頁之邊,加蓋一完整公章),以證明材料各頁是同時形成的,防止刪改換頁。

  合同、協(xié)議的簽字蓋章頁出現“此頁無正文”的同時,要注明文件的名稱,如“此頁無正文,為××××的簽字蓋章頁”。

  6、密級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處加蓋彌封章(公章或部門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進行整理,歸卷存檔。

  第十五條使用印章應在保管部門內,由保管人員用印,原則上不能脫離印章保管人員的監(jiān)督、不能將印章攜帶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帶出公司的,應由印章保管部門指定人員隨行,并根據印章種類,填寫《印章外帶審批單》(見附表4),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記錄,交接時應由本人親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員代轉。

  第十六條原則上不應在空白的介紹信或公文紙上蓋章,特殊情況應有公司總經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紹信或公文紙上注明“僅限×××用”的字樣。

  第十七條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門剛剛成立,或者因為改變名稱,或者因為改變隸屬關系,印章沒有刻制出來,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應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須是同級或上級代下級,下級或沒有任何關系的單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續(xù)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條因公司名稱改變,機構撤消、印章式樣改變或其他原因時,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條印章停止使用后,應發(fā)文給有業(yè)務往來的單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說明停用的原因,標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時間。

  第二十條印章停用或作廢,要發(fā)印章停用或作廢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紅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檔和銷毀

  第二十一條舊印章停用后,應將清查結果報告公司總經理,請總經理審定舊印章的處理方法。

  第二十二條重要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臨時性單位、沒有保存價值或保存價值不大的印章,應報請公司總經理后集中銷毀;屬于領導個人的名章應退還給本人;一般戳記經批準可銷毀。

  第二十三條銷毀廢舊印章,必須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印章保管人員監(jiān)銷。

  第十章有關業(yè)務要求

  第二十四條使用公司證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時,必須寫明用途,且印章須騎壓公司名稱。

  第二十五條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門等有特別要求的除外),報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條涉及合同類用印,須仔細核對合同文本五大關鍵要素:

  1、甲乙雙方名稱是否與審批表內填寫內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額是否與審批表內合同金額完全一致;

  3、該合同審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權限要求;

  4、合同審核流程是否完備,公司總經理是否都已經簽署明確的“同意”意見;

  5、合同文本落款處必須由立項部門負責人或者公司總經理簽名,并核對簽訂日期是否填寫。

  第十一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對于印章管理人員。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無論是在印章室內使用還是攜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為保管不當、責任意識不強導致遺失印章,每次扣罰印章管理員或攜章外出的臨時印章保管員當月工資200-500元;

  二、用印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類管理文件的規(guī)定,未執(zhí)行審批流程或者流程未執(zhí)行完畢便用印,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三、堅持原則是印章管理工作的關鍵,任何因迫于壓力、原則性不強導致的錯誤用印,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四、明知相關手續(xù)不齊全卻仍然違規(guī)用印,造成工作失誤,每次扣罰當月工資1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予以辭退;

  五、公司下發(fā)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準繩,沒有及時、認真和深入學習,不了解審批權限又沒有積極求證便胡亂用印,導致出現工作失誤,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六、印章管理員在核準用印時,沒有仔細核對用印文書名稱、涉及金額與審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導致用印失誤,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類原始審批記錄均須存檔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損壞、撕毀印章工作各類用表,每次扣罰當月工資300-1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降職降薪處理;

  八、使用印章須謹慎嚴格規(guī)范,因粗心大意導致印章錯蓋,每次扣罰當月工資200元。

  第二十八條對于公司其他員工。

  凡本公司員工,均須嚴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項規(guī)定,如有違規(guī),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失職問責:

  一、利用職務或工作便利謀取私利而欺騙性用印,例如隱瞞真實用印意圖,故意漏登、錯登用印事項等,性質最為惡劣,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并進行行政處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體員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文件,領會文件要求。對于相關事項如果文件已有明確規(guī)定,但經辦人遇到問題不積極溝通協(xié)調、不向上級領導匯報請示,卻因怕麻煩而試圖簡化審批手續(xù),以投機取巧、強詞奪理等方式強行要求印章管理員用印,一經查實,扣罰當事人當月工資500-1000元。

  三、部門印章使用必須登記填表作為原始憑據,如經檢查發(fā)現使用印章沒有履行登記審批手續(xù)或者不按要求登記的,每次扣罰各部門兼職印章管理員當月工資200元,扣罰該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300元。

  第十二章附則

印章管理制度10

  1、所有印章要由專人保管。

  2、加蓋公司印章,須經過主管經理同意。

  3、加蓋部門印章,須經過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

  4、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須經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換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tǒng)一辦理,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刻制。

  6、廢棄的印章由綜合部統(tǒng)一收回保存。

  7、由申報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及用文加蓋公司印章,需登記好內容。

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一、印章詩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此辦法適用于百利集團的印章管理。本辦法未盡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請集團總經理或集團董事長裁決。

  二、集團董事會授權由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總部的印章(各類印章共計20枚)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銷售管理部經理處存放公司總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長簽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時間備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條,所有單據由銷售管理部經理事后轉交集團財務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經系統(tǒng)副總/總監(jiān)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經過批準后的雕刻申請,統(tǒng)一由采購部辦理。

  第三章 印章的領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

  八、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1),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各類印章使用應具備的條件及審核權限應為:

  (一)、集團總部: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yè)務→業(yè)務,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購V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專用章;

 、谏虾0倮膬x實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合同專用章;④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經銷單合同經部門經理、分管系統(tǒng)總監(jiān)/副總審核批準后蓋章;直銷單合同(含系統(tǒng)銷售單等直接與甲方簽署的)一律需評審(經法務專人評審條款,財務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總評審貨期,銷售總監(jiān)綜合評審),最終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將合同遞財務,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市場部所有對外行為均需蓋章。

  銷售合同蓋章時,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審核后的附件(單價、金額等)需體現審核過程,即要有審定人的簽名,否則不予以蓋章。

  3.公章含

 、購V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谏虾0倮膬x實業(yè)有限公司;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

 、軓V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

  ⑤百利文儀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的使用:適用于以公司名義發(fā)文情況下,經總經辦審核,集團總經理簽署,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況下,公章使用權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佟罢缬駤取眱擅;

  ②“梁納新”兩枚;

 、邸傲好魧帯眱擅)的使用:適用于簽發(fā)支票、文件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辦理。

  5.董事長簽名章(、小各一枚):適用于需其簽名的文件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后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單。

  (二)、各下屬公司: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yè)務→業(yè)務,合同→合同,財務→財務)。

  2.合同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合同章)的使用:銷售人員簽訂合同、訂購單,須有各部門總監(jiān)的簽名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合同章須經分管系統(tǒng)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3.公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間各類證明文件需有各部門總監(jiān)簽名方可蓋章,投標書的加蓋章需各分公司總經理簽名后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公章須經分管系統(tǒng)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4.人力資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名后蓋章。

  十、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通過審批后的銷售訂單遞至財務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guī)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

  十一、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十二、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團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十五、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 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后交財務部歸檔。

  十七、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單》(見附件2),注明事項,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區(qū)域經理級以上(含)人員攜帶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集團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集團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五章 印章的作廢和銷毀

  十九、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

  二十、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見附件3)經系統(tǒng)副總/總監(jiān)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銷毀。

  第六章 責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辦報告。

  二十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違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二十三、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總經辦。

印章管理制度12

  目的:為加強公司級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級印章刻制、發(fā)放、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guī)范公司及各個子公司經營活動有序進行,依照風險預防為先、使用規(guī)范的印章管理原則,切實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x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第一章印章的種類

  第一條印章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須加蓋法人章的憑證和法律文件等。

 。ǘ┕菊拢嚎逃小皒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xx物流有限公司、xx置業(yè)、xx置業(yè)”及“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字樣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集團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ㄈ┎块T章:刻有部門名稱,其法律效力僅限于代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門的印章。

 。ㄋ模I(yè)務專用章:如制度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受控章等,此類印章法律效力僅限于本業(yè)務范圍。

  (五)私章:未經公司批準,任何人員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二條印章的`出庫

  (一)集團總裁辦、檔案室負責出庫印章。

 。ǘ┯≌鲁鰩烨,確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藍色印油獲取印章印模,并將印模交集團檔案室存檔。

  第三條印章的領取

 。ㄒ唬┕炯八茌牳鞣肿庸荆浂麻L授權持章保管人員,到集團總裁辦檔案室領取印章時,須在《印章保管登記表》(見附表)上登記。

 。ǘ┯≌骂I取后經分子公司領導,部門主管確認印章無誤后將存放于保險柜妥善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表。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第四條印章保管

  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對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均須董事長指定專人進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養(yǎng),同時須與委托人簽定相關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員離崗,須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ㄒ唬┘瘓F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團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公司及所轄各分子公司所有法人章由公司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并指定該公司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ǘ┕竟录昂贤聦嵭须p人雙鎖管理。

 。ㄈ┕炯八牳鞣肿庸矩攧諏S谜,由公司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使用。部門章由各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

 。ㄋ模└鞣N業(yè)務專用章,經董事長授權人或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人保管。

  第五條用印范圍

 。ㄒ唬┧杏≌戮鶓鞔_確定其用印范圍,以便印章保管人員正確用印。

  (二)部門章僅限于公司對內使用,具體用印范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定,并報董事長批準。

 。ㄈI(yè)務專用章用印范圍,由經董事長授權人或該項業(yè)務的負責人授權使用。

  (四)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圍:

  1.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對內與對外公文、公函,上報政府機關的材料、報表等各類文件;

  2.以公司名義簽章的證明、委托書、公證書等;

  3.以公司名義簽章的經營性協(xié)議、合同等;

  4.以公司名義辦理的信貸用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據、借款申請書等;

  5.以公司名義辦理的延緩還貨周期、減緩(減免)各類稅費等申請性材料;

  6.其他經公司法人代表審批同意簽章的。

  (五)董事長私章用印范圍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確定。

  (六)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上加蓋。不得在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任何證明或擔保上蓋章。

  第六條印章使用

  (一)非業(yè)務專用章

  1.用印審批:由用印人填寫《用章審批表》,連同用印材料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審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門業(yè)務專用章時,用印人還須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連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負責人審批。

  2.用。河糜∪顺峙鷾屎蟮摹队谜聦徟怼芳坝糜∥募接≌卤9苋颂幰笥糜,保管人員在認真核定《用章審批表》與用印文件后,對照用印范圍進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蓋章,印章保管人須確認合同的每一頁有集團法律顧問簽字后方可蓋章,并加蓋騎縫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銀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特殊需要時,必須經印章保管負責人同意,并具有嚴格的監(jiān)控措施情況下,方可帶出規(guī)定地點。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應將《用章審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檔,印章保管人負責對《用章審批表》按順序存檔備查。

 。ǘI(yè)務專用章的使用由經董事長授權人及該項業(yè)務主管人員自行監(jiān)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須填寫《用章審批表》,《用章審批表》用完后須及時交集團或各分子公司檔案室備查。

 。ㄋ模┏炓曈∧M,嚴禁在文件的空白處或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七條印章停用

 。ㄒ唬┯≌略谕S弥諔蛴嘘P部門發(fā)文通知,將停用印章送繳集團總裁辦銷毀或交檔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記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ǘ┯≌聛G失時,印章保管部門應立即向集團報失并在媒體上發(fā)布公告作廢。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八條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任人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集團行政人事部。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前期相關規(guī)定自行廢止。附件:

  刻制印章申請表

  印章存檔管理單

  用印審批單

  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司及所轄分子公司印章統(tǒng)計表

印章管理制度13

  為加強街道、社區(qū)印章管理,確保印章安全和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由專人負責。街道黨工委印章、辦事處行政印章由辦公室明確專人管理,各部門印章明確由各專干專人管理;社區(qū)印章由社區(qū)書記(主任)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求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并報街道辦公室備案,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人員變更須經主要負責人批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印章安全,隨時加鎖保管。

  二、凡蓋章上報或對外的重要報告、請示、證明等,須影印一份留存?zhèn)洳;涉及重要性、敏感性?工作需用印章時,須經街道、社區(qū)主要負責人同意,街道辦公室、社區(qū)應作好規(guī)范記錄。

  三、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對所蓋文書必須認真審閱,謹慎把關,對不符合用章管理規(guī)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發(fā)現營私舞弊等行為須制止,制止不了應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街道、社區(qū)對外發(fā)生經濟往來的文書,必須由街道、社區(qū)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用印要準確、仔細、正規(guī),蓋出的各種印章要保證公章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象清晰。

  五、嚴禁開空白信函,注意維護公章的權威。

  六、印章不得交由當事人或非指定人員使用。確因特殊情況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員時,必須進行移交登記,接收人必須妥善保管并按登記用途用章。

  七、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外帶使用時,經主要領導批準,進行嚴格借還登記,用完印章后迅速歸還。

  八、印章如不慎遺失,應及時向街道辦公室報告?zhèn)浒;若印章損壞,應及時申請更換,不得私刻印章。

  九、凡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私蓋印章或利用印章舞弊者,或因使用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情節(jié)、后果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待崗、引咎辭職或辭退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員的紀律、法律責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協(xié)會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會及各分會、專業(yè)委員會、辦事處。

  第三條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各類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市協(xié)會會長批準,由秘書處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zhèn)洳椤?/p>

  2、印章啟用應報會長批準,簽發(fā)申請表,注明啟用日期、使用范圍。

  第四條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協(xié)會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協(xié)會公章由會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由主管會計、出納兩人分別保管,各分會、專業(yè)委員會印章由主要負責人保管。

  2、嚴禁會員私自將協(xié)會印章帶出協(xié)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經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協(xié)會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3、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會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交秘書處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協(xié)會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協(xié)會公章;

  2、凡屬分會、專業(yè)委員會、辦事處業(yè)務范圍內的業(yè)務,加蓋各自的章;

  3、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協(xié)會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由秘書長審核、會長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秘書處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會長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會長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會長、秘書長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xié)議類文件須報秘書處備案。

  第六條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會長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協(xié)會內部2名會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秘書處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秘書處審核,會長批準,并進行登記。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會長簽字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承辦人書面申請,秘書長審核,報會長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協(xié)會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協(xié)會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協(xié)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交秘書處匯總存檔。

  第八條本制度由第一屆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15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2.2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開具公司證明到縣公安局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xù),印章的形體、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經縣公安局備案。

  2.3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啟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記,并統(tǒng)一在綜合辦公室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責任者及使用范圍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特殊緊急情況可在移動辦公群先審批同意后補簽。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總經理長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fā)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fā)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xié)議。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4.2公司合同專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2.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4.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3.2法人變更或離職時,在工商部門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手續(xù)情況下,變更或離職法人應當允許公司在其變更或離職后的合理時間內繼續(xù)持有和使用該印章,但不再承擔變更或離職后的公司經營責任和法律責任,法人變更或離職后應將法人私章授權委托給公司相關人員保管,并填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變更手續(xù)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4.4財務專用章:

  4.4.1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4.5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4.5.1職能部門章由本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指定專人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職責:

  5.1負責印章的保管。

  5.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5.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5.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5.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jiān)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fā)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印章的使用

  6.1.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總經理簽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則將總經理未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6.1.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6.1.4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6.1.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相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1.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專業(yè)人員審核,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1.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yè)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6.2印章的保管

  6.2.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xù),以免貽誤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2.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和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6.2.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xù)(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6.2.8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guī)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guī)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guī)定登報申明。7.2印章停用時須經股東會決議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7.3印章的更換

  7.3.1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按批示處理,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8對印章違規(guī)使用行為的處理辦法

  8.1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隱瞞、拒絕登記者,一經發(fā)現,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8.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8.3印章管理員因使用公章不當而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一經發(fā)現應與印章管理員承擔同等的責任。

  9附則

  9.1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起草、總經理批準后從20xx年10月31日起實施。

  9.2本制度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企業(y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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